关于开展嘉鱼县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嘉鱼县2020年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职工: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医保发〔2020〕18号)和《嘉鱼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实施办法》(嘉医保发〔2020〕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㈠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正常的人员;

㈡截止2020年6月30日享受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3年期满需复评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㈠《嘉鱼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表》;

㈡近三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并由医院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

㈢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正面复印)。

三、申报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县人民医院对面)申报提交资料,医保服务窗口设专人专柜负责接待登记,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715-6322501。

四、申报病种(共32个)

㈠Ⅰ类病种8个: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肾功能衰竭期、失代偿期)、器官移植术后、新冠肺炎肺纤维化、耐多药肺结核。

㈡Ⅱ类病种14个: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慢性重度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纤维化)、重性精神病、高血压(合并严重并发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心脏(脑、大血管)介入支架(搭桥)术后、慢性骨髓炎、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系统硬化症、罕见病。

㈢Ⅲ类病种10个:高血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肺结核

五、评审认定

拟定于2020年8月上中旬开展评审,县医保局将在“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并将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六、其它须知

㈠以下病种在申请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时,不再受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年平均缴费工资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限制: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肾功能衰竭期、失代偿期)、器官移植术后、新冠肺炎肺纤维化、耐多药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高血压(合并严重并发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度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纤维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心脏(脑、大血管)介入支架(搭桥)术后、罕见病。

㈡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申报人员积极配合,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5米左右间隔距离有序排队。

嘉鱼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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