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疾控机构主要负责人将兼任卫健部门班子成员

6月10日,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讨论了《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决定率先国内探索,整体谋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这次疫情防控,反映出我省疾控体系网络不健全、职能不明确、医防割裂等问题。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改革疾控体系。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强化疾控机构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监督监管责任,疾控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卫健部门班子成员。

探索推进“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细化落实“两个允许”,允许疾控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进一步激发疾控机构内生动力。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疾控机构要强化监测预警职能,切实加强硬件设施和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要把医防协同作为重中之重。在卫健部门试行“公共卫生总师”制度。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围绕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创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医防协同机制。

要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当务之急。疫情监测预警的前提是疫情信息来源畅通、数据开放共享,要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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