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溪镇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云上嘉鱼报道(特约记者李安福)6月9日上午,随着一场矛盾协调会在陆溪镇派出所召开,一起历时两年涉及三方的民事纠纷被成功化解。

事情还得从2017年说起。当年年底,嘉鱼人孙某将其承包的位于陆溪镇虎山村的近400亩鱼池,转租给外地养殖户梁某。鱼池承包截止期为2018年12月,孙某却谎称合同期还有四年,先后骗取梁某交付承包款共计38万元。

2019年年初,孙某与同村村民尹某竞争鱼池承包失败,尹某取得承包权。当尹某向梁某索要2019年承包款时,梁某以将承包款预付给孙某为由拒绝支付。

自此,尹某时常阻挠梁某的生产经营活动。梁某多次报警,并以遭遇合同诈骗向嘉鱼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与陆溪镇派出所调查后,建议梁某对孙某提起法律诉讼。

诉讼期内,孙某一度以经济投入问题为由不愿退出,后见续租无望,要求尹某支付前期鱼池建设费用。尹某也以未收到梁某承包款为由,拒绝孙某要求。三方为此矛盾不断,陆溪镇派出所与虎山村委会多次组织当事人协调,无功而返。

今年5月,梁某急于捕鱼销售却被尹某阻挠。陆溪镇派出所为化解矛盾,决定先帮梁某解决捕鱼销售问题,随即联系镇、村干部,把当事人组织到派出所进行多轮协调。梁某与尹某终于达成协议,由梁某先支付13万元给尹某,尹某保证不再阻挠捕鱼。待捕鱼完毕后,由派出所转交剩下的5万元。

化解完梁某与尹某的矛盾,孙某与尹某在鱼池承包问题上的争议依然存在。就在双方当事人一度发生冲突时,陆溪镇派出所联系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考虑到此事涉及合同法等法律专业知识,提出邀请县知名律师张信林参加协调,获得了两位当事人的同意。

6月9日上午,协调会在陆溪镇派出所召开,张律师和镇派出所民警从双方合同入手,指出合同中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二人听后态度有所转变。协调人员趁热打铁,单独做当事人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至此,长达两年涉及三方的纠纷得到化解。

编辑:杨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