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协作金融机构代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归集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税函[2020]2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协作金融机构代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归集账户管理工作,现撤销原税务部门设立的社保费待解户,启用待报解社保费专户。为了不影响各缴费人缴纳社保费,特作如下通知:

一、暂停征收社保费时间

2020年5月21日至5月26日

二、暂停征收社保费协作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鱼县支行(县内各网点),同时关闭支付宝缴费渠道。

三、其他事项

各缴费人如急需缴纳个人社保费,可前往嘉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内各网点缴纳。

请各位缴费人相互告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嘉鱼县税务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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