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启动“三春行动”

云上嘉鱼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4月13日,嘉鱼县生态环境局召开“三春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嘉鱼县生态环境局“三春行动”方案。

会议要求,要春风惠百企。开展环保政策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好“零审批”、“豁免审批”、“告知承诺”、“排污许可”等扶持政策,助力企业早复工、项目早落地;开展帮扶服务。结合执法监管的情况,对企业存在污染防治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力协助稳健医用纺织扩大产能。结合经济发展需要,扎实推进县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评衔接,为省重点项目顺乐钢铁顺利投产打通审批瓶颈;用好奖补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作出重大贡献的镇(村)、企业进行奖补。引导和鼓励各镇(村)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各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

会议要求,要春雨润民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对中央、省环保督查交办的非煤矿山、非法采矿环境问题,小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畜禽、水产养殖环境问题进行全面回访调度,确保整治工作长效常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幸福感;督促重点信访问题查处。深入企业和群众一线,特别是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县经济开发区污水排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迅速修复因地基下沉导致管网错位问题,同时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和整改情况;策划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对照中央生态环保资金的投放方向,结合嘉鱼生态环境短板,加大斧头湖、蜜泉湖综合整治和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资金申报,切实加强嘉鱼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会议强调,要春雷震南嘉。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认真落实防治“一刀切”整治的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整治后可以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限期改正,对符合“豁免审批”和“告知承诺”的项目,按文件要求落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整治后仍无法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主观恶意,违法事实严重的项目将依据有关法律,坚决予以打击;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及时向公检法、银保监会、税务等部门移送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对涉嫌重大环境违法的企业取消退税、暂停信贷和停止上市核查等管控,切实加大企业环境违法成本。

编辑: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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