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慈善会关于使用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鄂捐赠发[2020]3号)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鄂捐赠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为搞好全县疫情防控,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拨付县医疗机构上级捐赠款850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700万元,县中医院150万元。
后续接受和使用捐赠款情况将陆续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15-6320023
嘉鱼县慈善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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