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市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请示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市教育局决定推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在正式开学前,各地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做到“五个禁止”:
一、禁止学校提前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止学校、教师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原先安排的补课一律停止,学校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自习。
三、禁止学校、教师、家长和旅行研学基地(营地)组织学生开展游学、互访交流、外出实习等聚集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禁止外出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艺术培训等群体性活动。
五、禁止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违反“五个禁止”的行为,务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关停、第一时间取缔、第一时间处置,千方百计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要抓紧制定完善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春季开学前安排专业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清洁。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学生假期外出情况,持续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引导广大师生出门戴口罩,不要不习惯;勤洗手,不要嫌麻烦;常通风,不要不当回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少去人多的地方,不要去疫区;不组织不参加聚会、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信谣、不传谣;如果出现发热等症状,即使就近去医院就诊。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咸宁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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