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宣传

环境保护税来了!排污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环境保护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应税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嘉鱼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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