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们的学习、生活和社交,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课程性质、目标、结构、内容标准、学业质量标准、实施建议等多个方面,对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课做出了详细要求。《意见》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从3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程,3至8年级每周至少安排1学时,建议为有需要的9年级学生提供选修内容,侧重学生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同时,从师资、设备等方面保障学校顺利开展信息技术课程。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龚雪 梁炜
(责任编辑:朱熠 见习编辑:刘肖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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