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9月1日至12月31日止开始由地税部门征收,请城镇居民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到村组,幼儿、学生到所在幼儿园、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逾期没有缴费的,将不能享受2018年医保报销待遇。

咨询电话:0715-6358071 嘉鱼地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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