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约的通知

为让公共租赁住房中签户尽快分配入住,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12月12日起在县房管局一楼大厅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签约,请各中签户对照其户籍所在地,按照12月12日东街社区、12月13日南街社区、12月14日西街社区、12月15日北街、12月16日茶庵社区、12月19日梁家山社区的顺序,一天一个社区的签约时间安排进行有序签约。

每户中签户需本人亲自来现场签约,同时必须指定一名担保人陪同签约,担保人须是50岁以下,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签约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二份)

2、担保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

3、承租人户口簿(户口簿每一页与申请表内全部人员户口均需复印一份)

4、如承租人配偶不在同一个户口需复印结婚证(如遗失需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复印件一份)

5、如离婚需提交离婚证及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6、签约同时缴纳一年房租1500元及500元住房保证金。

嘉鱼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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