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醉驾案件大数据 企事业单位人员占五成以上

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佳 钟军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众多有车一族的共识,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受到查处。市公安交管部门昨天公布今年1月至11月全市醉驾案件的“大数据”,并公布了部分醉驾案例以警示广大驾驶员抵制酒驾和醉驾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醉驾办案中心主任周秋军介绍,2016年以来,全市交警以日均出动8组警力、约500人的频度和力度,对酒驾和醉驾违法行为采取常态化持续严查态势。2016年1月至11月,醉驾办案中心对醉驾司机刑事立案1728起,与去年同期1718起基本持平。

醉驾司机企事业单位人员占五成以上

分析 公务员醉驾的数量有所下降

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2015年、2016年办理醉驾案件的数据对比,对醉驾人员成分及时段分布等特点进行了分析,男性驾驶员为主,但女性驾驶员稍有增加,比去年增加了8人。民警介绍,这与男性驾驶员本身的数量较大有关。女性驾驶员群体相对较少,开车较谨慎,醉驾大都是“为情所困”,心情不佳后喝酒买醉。

从职业上来看,企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人数比去年同期虽然减少80人,但所占比例51.3%仍为最高。其次是无业人员。公务员醉驾的数量有所下降,从去年的13人下降到今年的8人。对查处有醉驾行为的8名公务员,交管部门已按规定通报其单位及上级纪委。

从年龄上看,醉驾高发群体在30岁至50岁的中年驾驶员。民警分析,此群体是驾驶员的主力群体,且一半这个年龄段的驾驶员处于事业上升期,应酬较多,因此醉驾数量也最多。

交管部门表示,醉驾入刑以来,“喝酒叫代驾”成为多数人的习惯。但在交警持续严查态势下,醉驾查处数据仍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说明部分驾驶员仍然心存侥幸。特别要提醒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旦醉驾受到刑事处罚,必将面临丢掉工作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查处时段晚间仍居多

分析 中午、凌晨查处数量增幅明显

从两年查处的时段来看,所占比例最高的是晚上8点—晚上10点、晚上10点—凌晨0点这两个时段,2015年为86.4%,2016年为76.6%,但2016年的占比降幅明显;而中午12点—下午6点、凌晨0点—凌晨4点这两个时段,查处比例由2015年13.6%上升为2016年的23.4%。

交警表示,对比两组数据发现,在中午12点—下午6点、凌晨0点—凌晨4点,查处数量增多,说明一些人认为这是交警可能不会在路上查处的时间。交管部门再次重申,始终对酒驾和醉驾行为实行“零容忍”,以全路段覆盖、全天候不间断的方式持续严查。交警还将根据数据分析,充分掌握酒驾和醉驾特点及规律,针对酒驾和醉驾高发时段、路段,更科学、精准布警,实现更灵活、高效的查缉。 

超半数醉驾司机 来自企事业单位

长江日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李佳 钟军桥)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有1728起醉驾的司机被查处,与去年同期1718起基本持平。昨日,市公安交管局醉驾办案中心公布大数据分析结果,指出醉驾司机逾半数来自企事业单位,中午、凌晨时段被查获者增多。

查处醉驾公务员

  通报其单位及上级纪委

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我市对醉驾刑事立案共1718起,其中男性1698人、女性20人;有驾驶证人员1615人,无证驾驶人员103人;公务员13人,企事业单位人员966人,私营业主74人,无业人员665人。

2016年前11个月,交管部门对醉驾刑事立案共1728起:其中男性1700人,女性28人;无证驾驶107人;公务员8人,企事业单位886人,私营业主65人,无业人员769人;年龄分布仍以中青年为主,20岁至30岁304人,30岁至40岁658人,40岁至50岁556人,50岁至60岁190人,60岁以上20人。

醉驾中心提供的近两年查处数据显示,醉驾人员仍以男性居多,女性醉驾人员今年同比增加8人;职业分布上,企事业单位醉驾人数比去年同期虽然减少80人,但所占比例为51.3%,仍是最高。

据介绍,对查处醉驾的8名公务员,交管部门已按规定通报其单位及上级纪委。

查获时段晚间居多

  中午、凌晨明显增加

分析近两年查处时段,查获比例最高的是晚8时—凌晨0时,2015年为86.4%,2016年为76.6%,但2016年的占比降幅明显;而中午12时—下午6时、凌晨0时—凌晨4时这两个时段,查处比例由2015年的13.6%上升为2016年的23.4%。对比两组数据,中午12时至下午6时、0时至凌晨4时,查处数量增多。这说明,部分人认为这可能是交警不会在路上查处的时段。

交管部门提示,对酒驾行为交管部门始终“零容忍”,全路段覆盖、全天候不间断持续严查。交警还将根据数据分析,充分掌握醉驾特点及规律,针对酒驾高发时段、路段,更科学精准地布警,更灵活、高效地查缉。

今年典型案例公布

  主动醉驾找人举报为戒酒

昨日,交管部门公布今年查处的醉驾典型案例,警示“酒司机”。

与副驾驶换座位露馅

3月23日18时40分左右,个体老板陈某和几个客户在武东路某餐馆吃饭,喝了不少酒。当日21时左右,陈某开车搭乘同事王某回青山,经过武东路铁路涵洞入口时,发现前方查酒驾,与同事王某下车迅速交换座位。这一幕被民警看到,要求陈某当场接受酒精测试,结果为109.4mg/100ml。陈某被送至汉阳醒酒中心接受抽血检查并醒酒,血检结果为110 mg/100ml,醉驾成立,被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开车“找”交警为了戒酒

11月13日9时左右,司机方某独自在位于沌口开发区的公司吃早餐,喝了约1斤白酒。11时左右,方某驾车外出,其叔叔找人报警,而方某则在路边停车等待。原来,方某嗜酒成性,想戒酒却又下不了决心,于是和叔叔约定:喝了酒开车出门,然后找人举报其“醉驾”,让交警抓住送进看守所戒酒。几分钟后,交警赶到,对方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0 mg/100ml,随后血检结果为334.86mg/100ml。方某被送进看守所。

醉驾被吊销驾照,持假证再次醉驾

10月28日20时30分左右,王某在家吃饭时喝酒,21时30分离家驾车去百步亭。21时50分左右,其驾驶的小型汽车在解放大道二七北路天桥下被交警拦下。王某出示姓名为“夏荣”的假驾驶证,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血检结果为129.78mg/100ml。经查,王某此次为二次醉驾。王某第二次醉驾后,由于醉驾和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被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目前王某已被移交检察机关,待法院判决后还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客户酒后请代驾,代驾居然是醉驾

3月1日23时30分左右,市民魏先生饮酒后通过手机软件请来代驾司机占某驾驶的小轿车送自己回家,行至江汉区青年路范湖地铁站出口处时,被江汉大队民警查获。经查,代驾司机占某当日16时30分左右,喝了3两白酒后回家休息,晚22时30分左右接到代驾业务。占某赴客户指定地点代驾,不料被民警查处。当场吹气检测结果为97.6mg/100mL,后提取血样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8.92 mg/100mL,属醉驾。

(记者魏娜 通讯员张振宇)

交警帮您算醉驾成本

  醉驾了,参军招飞出国都不行!

■法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酒后驾驶车辆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车辆的,吊销驾照,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照。而醉酒后驾车的,首先要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照。

饮酒后或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照,终生禁驾。

■个人征信成本 如果是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等,是受限制的,如果是参军入党,招飞,政审是很难通过的。

■经济成本    在醉驾的情况下被单位辞退,没有经济补偿,保险公司也不会予以理赔,如果职工醉酒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有关工伤保障。

■时间成本    即使不出事故,醉酒驾驶还是会让你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个月的拘役逃不掉,要是发生事故,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还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社会成本    在办理出国签证时,市民都会被要求填写一份关于自己各种信息的申请表,其中一项就是有无犯罪记录。如果因醉驾受到过刑事处罚,必须如实填写。签证办不了,想出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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