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在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县委巡察机构始终牢记政治巡察职责使命,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和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五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完成了对全县82个单位党组织、103个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工作,共发现面上问题2659个,移交问题线索128件,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组织处理15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推动查处了一批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狠抓巡察整改督导工作,已推动整改面上问题2610个,整改完成率达98.2%,清理清退资金3257.73万元,问责党员干部790人,健全和完善制度437项。
坚守政治担当 扛牢主体责任
“你们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切实通过巡察整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8月22日,县委书记王永对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中问题较为突出的两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谈话提醒。这是县委压实巡察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发展的举措之一。
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领导,做到巡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为巡察工作加力度、加保障,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书记每年主持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并作动员讲话,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针对巡察发现重点问题,县委书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约谈,做到精准发力,直击痛点。每轮巡察反馈,由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县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提要求,落实监督责任。五年来,县委共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31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1次。
深化政治巡察 发挥利剑作用
“刘某一行9人以多报出差补助、住宿费等方式套取资金一万余元,用于支付游玩费用,2019年12月,给予刘某政务记过处分,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了县林业局一批党员干部外出培训不按规定返程,公款旅游的问题。
县委巡察机构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发现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灵活运用巡察方法,采取实地检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察中,既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有关问题,同时将政治巡察“探照灯”直插村、社区,在全县开展“农地非农化”“三清三整”专项巡察以及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专项巡察,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共向县政府转交“农地非农化”方面29个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监督整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督促各镇集中开展村级集体资产专项整治,及时调整软弱涣散村班子成员,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创新督导方式 强化成果运用
“这个新生班目前是55人,旁边那个班是54人,2021级新生班学生人数均控制在55人以内。”近日,县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到县南嘉中学回访,实地检查该校2021年大班额问题解决情况。
近年来,县委巡察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督导整改工作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四方审核”机制,即巡察组、督导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对巡察整改报告进行把关,严把整改标准、整改质量、整改责任“三关”,监督问题销号“四方审核”,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用。
县委巡察机构充分采取“请上门、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察整改业务指导,明确整改重点,丰富培训内容,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请上门”,指导其熟练掌握整改工作流程,推动问题整改。坚持强化实地督导,分阶段反馈督导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与整改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闭环责任链条,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咸宁日报